避免双重征税、防止偷漏税 内地和澳门签署税务议定书

11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与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在澳门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安排第四议定书。议定书生效后,澳门特区政府在内地的投资所得将豁免征税。

《议定书》全称为《〈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四议定书》。其中规定,一方政府出资参与的,双方合作设立在另一方的,主要用于民生项目的基金,该方政府取得的所得在另一方享受免税待遇。

议定书生效后,澳门特区政府在内地的投资所得将豁免征税,有关豁免适用于粤澳合作发展基金和以后同类型的投资项目。措施将有效减少澳门特区政府在内地投资的税务成本,提升回报率,有助分散储备投资、推动产业发展,充分体现国家对澳门特区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政策的支持,进一步促进内地与澳门间资本流动,对两地经济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议定书》还吸纳了近年国际社会持续开展的应对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行动计划相关成果,顺应国际税收规则最新变化,有利于营造更为公平透明的税收环境。

王军指出,2019年4月在浙江举办第一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并发布《乌镇行动计划(2019-2021)》后,澳门为落实行动计划做了许多工作,特别是正在推进建设的澳门“一带一路”税务学院,作为开展葡语税务培训的主阵地,将在推动国际税务培训网络多元化建设,提升“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税收征管能力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内地税务部门将继续加强与澳门的合作,在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崔世安认为,《议定书》的顺利签署体现了中央对澳门的一贯大力支持,这对澳门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对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都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梁维特表示,澳门将与内地税务部门一道,共同推进《议定书》的有效落实,并进一步建设好澳门“一带一路”税务学院,更好地助力“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