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人大代表热议“效忠国家声明” 称早就应该有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换届在即,正在北京召开的两会审议了选举办法草案,新增“签署效忠声明”等三项要求,得到香港舆论的拥护。

现任36名港区全国人大代表任期即将届满。据香港《明报》9日报道,两会审议的选举办法草案要求,参选人要在登记表中声明拥护宪法和《基本法》,拥护“一国两制”的方针政策,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主席团有权对违反登记表声明的参选人除名。与此同时,为防止外国势力干涉港区人大选举,登记表上也要声明“未直接或间接接受外国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资助”,一旦核实,则当选无效。此外,草案还规定,当选后的人大代表如果在履职过程中违反声明内容,人大常委会有权终止其代表资格。

星岛日报网注意到,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张荣顺9日表示,人大代表参选人须声明拥护中国宪法、效忠国家,是基本要求,自第一届人大选举时就已经有了,只是本次明确写入草案。他还保证人大代表不会因不支持某位候选人,而被取消代表资格。

港区人大代表团团长谭惠珠表示,有关效忠国家的声明“一早应该有”,相信是针对香港近期问题做出相关修改;作为人大代表不用外国资助参选是“天公地道”,但如果与外国有正当生意来往,则没有问题。至于人大代表参选人的国籍问题,她说,所有港澳的中国公民,只要不在入境事务处改变国籍,都是中国公民,持有外国护照只作为旅游证件。港区人大代表叶国谦称,人大选举中加入确认书,是与立法会选举一致,相信对参选者没有太大困难,“如果连这点(效忠中国)都做不到,怎么可能选上?”港区人大代表吴秋北说,作为人大代表对国家效忠是理所当然的,进行宣誓确认是适当的做法。

有评论认为,人大代表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同时作为香港的代表,代表香港民众参与国家政治事务,拥护和遵守《基本法》及“一国两制”,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香港特区政府,都是必须的。